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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听好音乐,寻回纯真国度

            曾经来看过我blog的朋友,无论留言与否,我都感激于心。每天醒来,都鼓励自己积极和乐观地面对所有工作和生活上碰到的困难,未来世界一定会更好的。吉他就算只剩下一根弦,也要挺住弹下去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越来越发觉,事情,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,都会接踵而至。一位关系很好的前辈朋友,从加拿大回来上海发展,做了某国际唱片的海外部经理,于是乎,我工作桌上一下子都堆满了外文唱片。方寸地盘上,到处是唱片和宣传资料,我每天上班基本上就是瑟缩一角,只要能够顺利找到电脑和电话,已经足矣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碰巧电台改版,我要肩负起西洋音乐的介绍。这也迫使我痛下决心,在百忙之中收拾我凌乱的工作环境。把许多久违的记忆碎片,逐一放进无敌的IPOD宇宙里面,忘我飞翔,感觉就仿如超人回到了自己的星球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念大学的时候,我做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,闻名大学校园。之后,莫名其妙也顺理成章地进入学校的广播台。当时我的普通话,跟今天完全没有可比性,我的工作是每周一个20分钟的英文节目。读英语新闻,播英语金曲,现在想来我当时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进入电台之后,我第一个个人节目,也是推介外文歌曲。其实我不是修英文专业,只不过我有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,就是教一个美国人说中文,耳濡目染,我也说得一口貌似流利的英文而已。到现在我依然还怀念那段时光,做兼职DJ,永远是电台里面最幸福的角色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电台的资料库,是我心灵徜徉的海洋。英文唱片们,就安静地躺在角落里头。我喜欢逗留在这里听Michael Franks和苏永康,喜欢听The Cure和达明一派,喜欢听Madonna和林忆莲,喜欢听Kylie Minogue和关淑怡……春风如歌,绿草如诗,被音乐包围的年轻躯体,感觉就好比清新的乳酸饮料广告一般(达能那种,同超女无关)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或者今天的我,还在介绍Selina,Luther Vandross,Nat King Cole的金曲,不过我想,我可能回复不去当初的纯真声线了,至少已经没有那种纯真的心境了。
       
       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优越感,在骨子里头绽放

            我还没有离开学校,就进入了当时全广东最牛的电台频道。我常说,在那个地方,我培养了许多很难搞的习惯,比如说做事情没有计划,比如说经常拖拉迟到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唯一一个我认为还算是优点的,就是有了一种无端的优越感——当时很多人都有这个毛病,石有、伶有、帆有、斐有、泓有,我也有。我一直认为,是因为这里的一种无形的威严和辉煌,锻造和同化着每一个进来的生命;后来想想也非如此。以上这些人,我觉得没有进来之前,恐怕在学校也是非池中物,恰恰是有这样的一个磁场正纳聚这些元素归集而已。后来,这些人纷纷离去,这些年有些家道末落的感觉,外强中干(实际上已经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)。
       
       

      Uploaded Feb 28 2006 06:57:42 GM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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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      我昨天看了Shirley的演唱会。她说,离开了十年。从她开始亮相那一刻开始,她的能量开始源源倾泻,优越感也随之开始绽放了。之前很多香港媒体根本没有人买她的帐,身边的朋友也摸不着头脑这个人怎么会把自己的位置摆得那么高。未婚妈妈,当众啐沫,不愿解释……她总是有一种离经背道、特立独行的异样。不过今晚,三个多小时之后,恐怕每一个离开的观众,都已经被她的优越感所折服了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这个女人,优越得已经有点儿傲气了,她的奢华、她的不羁、她的任性,在这夜越发激烈。如果说Sandy是心中纯洁不容玷污的天使,那么Shirley就是心底挑逗而魅惑的魔鬼,招摇的煽动者。甚至于我,在16行的位置,眺望到场下那已疯狂的人群,随着她的音韵而群魔乱舞的时候,我突然觉得她宛如一个原始部落的祭师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她一直强调,自己不会说话,她自己想做的也只是一个简单而称职的歌手。对的,她说话的确语无伦次,这是那种人的通病——但,这又有什么所谓呢,我来是为了看你唱歌的。有一节她就在旋转舞台的中央,唱了《梦伴》、《忘记他》等,她基本上没有移动过一步,我甚至怀疑那条华丽的罗伞裙太重了,她也完全不在意地投入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了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有一个段落是两个彩绘的男体,和她一起合作完成《梵音》,简直就是一个情欲的视觉和听觉的冲击。那两个男子也实在棒,丰富肢体的语言彷似十八罗汉列阵,娇小的关淑怡就安静坐在那里,用歌声来挑衅、来调情、来亵渎、来意淫,销魂蚀骨,直至神明鬼怪都拜倒在她的裙下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如斯娇弱的女子,这个晚上带来了一个完美的晚上,一个powerful的晚上。两次Encore,因为是最后一场,所以最后一次重返的时候,简直泣不成声。她说,所有的歌曲她都唱完了。观众没人离去。于是,她又唱了一次《难得有情人》,但这一次基本上是全场几万人的合唱,她只是站在我们的视线那个端点掩面痛哭。唱罢了,还是没有人愿意离开,她又唱多一次《缱绻星光下》,我们在夜空中感受烟花最高潮的绚烂,我们在亢奋中集体回忆。当舞台缓缓降去,歌者的身影渐渐消失后,我们都好像在华丽辉煌的烟花陨落后,隐隐透露出来一丝失落和回味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黄伟文说,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,你根本就不理解她,甚至接受不了她,但是她的魔力又偏偏让你甘于折服,宁愿放弃自己,都愿意跟随与服从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Medusa是一个美丽的妖魔,她的秀发是毒蛇。最恐怖的是,她的两眼有种妖惑的力量,任何人只要看她一眼,也会立刻变成一块石头。她,得罪了雅典娜,也是因为她自信得太有优越感。就算变了鬼怪,她,也自得其乐。
       
       
      带我去跳舞
      不走世人都爱走的路
      带我去跳舞相识至狂恋
      最高速度  可以几高
      华丽宇宙  共你飞渡
      天际闪烁的航道
      一转身已经变得太荒芜
      人间百万年
      一生不过小半天
      时日会磨蚀挂牵
      年月会耗损信念
      赶快跟我共舞一段
      人间百万年
      只得一次惊世恋
      经得那光阴的试炼
      随着那旋律转圈
      来用脚尖绘个圆
      圈里火鸟漫舞不断
      带我去跳舞
      打开爱情的快速公路
      带我去跳舞冰点至燃烧
      最低温度需要几高

      一生紫爱陈百强

            我从小到大都特别不喜欢紫色,太矫揉造作了——红就红,蓝就蓝,最讨厌就是不温不火。我记得我人生第一套运动服就是紫色的,简直就是回忆中的污点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除了陈百强的紫色,其他的都是恶俗的,这个世界没有东西是可以跟他相提并论的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印象中,哥哥的黑胶唱片收藏,Danny的歌曲最多。有一年,还在念中学的他特别想拥有《凝望》那张唱片,却总是积攒不够零用钱。后来买到的时候,他连睡觉都把唱片放在枕边。那张他不许我碰的唱片,就是紫色的陈百强,磨沙玻璃,白色浴袍,低头沉思,方寸间弥漫着悸动的忧郁(这张唱片的封面设计是陈百强自己)。我偷偷的盗取了里面的那张歌词表,字体也是紫色的,我把那些煽情的声音,记载在我童年的歌本之中,对于当时的我来说,这个是仅能做到的拥有了。跳动的红宝石唱针,转出《凝望》、《迷失中有着你》、《至爱》的旋律,低沉而质感的嗓音,伴随着“啪啪”的静电,跳进我的心窝,转进我的宇宙,直到今天我都可以倒背如流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家里面还有录像机的年代,我记得看过他为数不多的电影《喝彩》,Danny和钟保罗扮演两兄弟。Danny在电影中扮演一个喜欢音乐,追求梦想的年轻人,本色表演。看到Danny弹着钢琴唱《眼泪为你流》,外婆说,他们两个长得真像,气质都像——结果,外婆言中了,钟保罗死了,陈百强也走了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我记得我在念毕业班那年,他离开了。那一个黄昏,天色有点紫色,是化不开的紫红色。教室里面的录音机里面,播放着电台DJ做的陈百强特辑,很多感动的声音,很多淡淡的感伤,很多动容的情愫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“生活静静似是湖水,全为你泛起生气,全为你泛起了涟漪,欢笑全为你起……”
       
           “在天空上,用我的爱去划长虹,情话绮丽缠绵,留在白云中……”
       
           “愁绪挥不去,苦闷散不去,为何我的心却一片空虚……”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我记得,我们都默默在心里跟着哼唱,温柔地、忧伤地。或者他离开我的时候,年代实在太久远的,我对他所有感情都只是停留在中学阶段;但,已足够了,他走之前,他的所有都是完美的。无论在广州还是深圳,无论《非常》还是《见证》,只有Sandy和Danny是抹杀不去的偏爱,只有他们的歌声能够让我觉得音乐能够带来幸福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“傲冷、浅笑,难接近,她只爱独个看夜灯……”今晚在听陈百强的时候,想起CR2那个叫做麦天伦的DJ,想起了他的节目《黄昏的诱惑》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什么时候,你还可以在紫色的黄昏,为我播一首Danny的歌吗?

      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

            今天是2006年的第一天,我想,我应该选一个温一点的标题来迎接新的开始。昨天晚上,我去主持了汪峰的演唱会,索性就选用这首我喜欢的歌的名字,不为什么,只为喜欢这首歌曲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我的摇滚意识萌芽,回想起来,应该是大学的阶段吧。变得狂躁,变得不安,变得有许多不满,变得总想反抗,变得充满了破坏欲——或许,这些积压的能量,从脱下校服那一刻就酝酿要开始迸发吧。那个时候,学校的广播站十分包容地让我肆无忌惮地大播Suede、Blur、Oasis。还有疯狂喜欢华丽而迷幻的Massive Attack,魅惑乃至妖魔化的Tricky,高贵到糜烂掉的Portishead,当然这三个单位严格来说,还是不属于Rock的群落。在大二,我突然对齐秦莫名的顶礼膜拜,外柔内刚,喜欢他不张扬的呐喊,一种骨子里头的抗争。恐怕南方成长的男子,更喜欢这种内敛的表达吧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对于汪峰的喜爱,恐怕要来得晚很多,从我选择《花火》才开始留意这个人。有一个阶段,被指定要在自留地中划出一小块来做原创,心底里是老大不愿意的,疯狂地反复地播几首我自己认为好听的歌曲,其他就一切免谈。汪峰的《在雨中》便是其中一首大热推介,我记得我当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:我喜欢他的歌,喜欢他有铺排的爆发,而不是纯粹为了暴怒。现在有时候,我参加大学生们的活动,听到他们那些所谓的摇滚歌曲,一来便飞天遁地地嘶叫,我就头疼:大学生们有那么狂躁和愤怒吗?你们懂得什么是表达吗?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谢谢你,昨晚我在演唱会听你唱到了这首歌,很舒服——尽管“舒服”二字,和摇滚的精神背道而驰了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收到有《在雨中》这张唱片的时候,我有点爱不释手,结果我又爱上了《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》。当时我对于《子弹》的钟爱,绝对是有过之而不及,也是到目前为止我认为是汪峰最包含力量的歌曲(虽然是《英雄》和《飞得更高》让更多人认识他)。我坚持我的偏爱,当时就有人说我太神经质了,因为《子弹》不是一首大家都能听得懂、甚至会受落的歌曲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有一年,我和华纳的歌手做大型的客户酒会。彩排的晚上,我还和他们一起吃了宵夜,相对于老狼的随和,朴树的木讷,美眉的青涩,汪峰好像有点“憋”(我找不出更好的字),印象里面他那个晚上只是喝了啤酒。第二个晚上的演出,我和他在舞台上只是做了一个很短的访谈,因为唱片公司的人提醒过我,朴树不懂得交流,而汪峰是不喜欢交流。对的,如果每个歌手都擅长交流,那么不如我来唱歌罢了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昨天晚上,汪峰在深圳开演唱会。我接到要做主持人这个任务的时候,觉得有点儿怪怪的——第一,喜欢摇滚的人,就觉得主持人上来唠叨是俗不可耐的事情,正如欣赏雕塑的时候,票务员跑来跟你说“先生,您刚才给我的是假钞”,尽管你也了解某些时候有些东西的存在是充分而有必要的;其次,明知道和他交流,没有豪情壮语,没有脉脉温情,只能很努力地煽动他说话的情绪,所以这种活儿是吃力而又不讨好的。再者,我更希望自己安静的坐在下面,随着他的歌声共鸣和震撼,在心底里放肆的狂躁,那样可能来得更直接一些、更猛烈一些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晚会从8点45到凌晨零点25左右,当中还包括我那段俗不可耐的开场和新年倒数。最后亮灯的时候,观众可能走了七成,剩下的三成人依然很亢奋地呐喊,久久不愿意散去。摇滚,玩得就不是大众的东西,有一小撮忠心耿耿“死硬派”就够了,他们的力量可以拆掉这座20年的深圳体育馆。这一点可能深圳要比广州、香港强,广州人都只是轻轻地和,而不是狠狠地要,才开始领悟为什么那么多摇滚歌手都喜欢安排在深圳演出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 不过,也好,那是一个难忘的倒数晚上,尽管我没有仔细地欣赏他整晚的演出。有的时候,摇滚也是一颗幸福的子弹。
       
            新年,希望所有人都快乐吧,包括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人。

      忘记了的感动

      以下文章是若干年前自己为杂志写的一篇文章,留下来,只想让自己保留一点心动的轨迹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你,已经多久没有被感动过呢?

       

          就是那种看完李安的电影,心里戚戚然的滋味。当然,我所说的是最初的那三个故事:《推手》、《喜宴》和《饮食男女》。没有翻手云覆手雨的复杂情节,也没有雷霆万钧的矛盾斗争,而是慢慢的、悄悄地让我们躲在角落里黯自神伤。总想,李安的故事,最应该交给张艾嘉来演绎,她讲故事有那种勾人心魄的魅力,听完总是久久地在回味。

       

      老实说,我并不欣赏张艾嘉的歌喉,正如我也不欣赏她的电影一样。她的老唱片,我只会挑1992年的《爱的代价》来听,因为,为的就是要听她徐徐地去讲故事。这里有5个故事。《一碗粥》,咀嚼的是孩提时代里最真的爱;《暗处》的女人心甘情愿地藏在自己所谓的“幸福天地”里;《引诱》是一幕分别时很朴素的恋爱情景,却是让人觉得细腻而温情;《街上遇见你》讲述的则是一个我们也曾经经历过的生活片断,躲闪不了,却又尴尬万分。

       

      你知道我那天在街上碰到他呀。

      我们当然还是很友善地停了下来聊了几句。

      我一直很努力地观察他、看着他、注意他……可是,我居然察觉不到一点想念我的样子。

      哼,我觉得真是无聊极了!为什么掩饰自己的感情呢,为什么那么死要面子呢?关心我,想念我,为什么不表达出来呢?

      我觉得很气呀!就在这个时候我经过一扇玻璃窗,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。

      突然……我觉得很难过。因为我终于明白,原来他真的不再想念我了……

       

            Sylvia不是一个DJ,所以她的发音会显得不够圆润。但是她的字里行间,她的启承转接,流泻出来的真诚和感染力,却总是让我们心底明澈得没有丝毫余地可以藏躲,因为我也曾经如斯的被击倒过——骄傲,原来经已一文不值。我也学着去留心那扇玻璃窗,原来,还在想念着对方的,竟然是我自己。

       

         还有一个动容的故事是《我的朋友》。两次演唱会的门票,两把枇杷果,两个瘦削的男人,使我们慨叹人生的无常,和朋友的可贵。或许我们都已习惯了圆滑处世和明哲保身,所以对于那些泛泛之交的请求,只是驾轻就熟地就打发过去,一了百了。然而,原来举手之劳,可以为他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和一些美好的回忆,那我们又何乐不为呢?

       

          闭上眼睛,细细聆听着隽永的故事,脑海里构筑着一个个场景,就像李安在拍电影,不瘟不火,细水长流。在忙和盲的日子里面,或许我们已经荒废了“感动”的这一种功能,那就去听张艾嘉讲故事吧,讲我们身边的生活点滴,讲我们分不清对错的感情片断。